一、公司把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措施是什么?
【资料图】
公司把劳动合同丢了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如果单位将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借用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复印,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
二、相关内容拓展
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
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方法同上。
有合同,是不能再补签的,除非用人单位愿意。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是签订一式三份的,由三方各持一份进行保留,如单位把劳动合同弄丢了需要及时借用员工的那一份劳动合同进行复印,并且签字确认复印的来源以及真实性。如果员工弄丢了劳动合同,同样也可以先借用单位的来复印,如果没有及时复印的很有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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